2011年4月6日星期三

朝聞道,夕死可亦

不知道啥意思的自己上網去找,只要不是從一些三教九流處挖出來的(譬如這裡就是),找到的大概就考試局欣然接受的那個註解,八九不離十。

“本人的理解是:晚上吃了大大碗美味到無以倫比的寸厚肥滋滋超油膩豬腳醋,半夜三津血管阻塞雙腿伸直駕鶴歸西也毫無怨言。”

啊不然終其一生活得小心翼翼,每日所食皆淡然無味,就算可以活到八九十歲,一生無大風大浪,高不成低不就,很開心咩?

沒有人會有那種空閒去記得前年那個死翹翹的人瑞叫什麼名字,嗯,基本上也沒有多少人會去在意死掉的那個倒霉鬼是不是個人瑞。這裡沒有看不起人瑞的意思,因為就算是人瑞也不一定每天有意識的吃得心驚膽跳,人瑞也沒有把拉長個人生命週期作為人生的終極目標。這裡踢得是某些人的屁股,嗯,也許根本沒有這樣的人,一切都是我幻想出來的,我真該死。

不需要妄想去當切·格瓦拉,因為現在的古巴並沒有很好,玻利維亞的森林也不怎麼吸引人。但也不至於要把自己給層層包裹起來。有時候閉著眼往前面的深坑跳下,也許可以在裡面發現財寶,也許會重重地跌個遍體鱗傷,但那至少是個經歷。當你有天累得停下休息時,可以有個故事,讓周遭的人對你刮目相看。

人生,不貴長。

2011年4月2日星期六

A&Q

Q:幸福是什麼?
A:就是你還能用你的雙腳,去你想去的地方。

2011年3月20日星期日

人非,物似?

夜深人靜時想起多年前在奧克蘭和幾位同學徒步走了來回十來公里路這一事。當時一起在南半球的烈日底下進行長征的有誰早已模糊不清,依稀記得其中某個同學想到一處碼頭之類的地方去看看,就這樣開始了這臨時起意的旅程。我們穿過車來人往的市區,途經寧靜整潔的住宅區,高架天橋上下都留下我們到此一遊的痕跡。沿著與鐵路平行的大道,經過大型修車廠,越過不時有車輛高速駛過的寬敞馬路,終於看見了大海,目的地隱約可見,就在那筆直馬路的另一端。我們放棄了。沿著之前所征服的回到了市區,留下疲憊與自嘲,沒有後悔。

只是,當時頂著烈日從高處看著修車廠的我,怎樣都不會想到自己會於多年後的一個夜深人靜,想起了這件事。我想念那條馬路,那一天的驕陽,還有藍天。

好想再去走一趟,那發黃的半途而廢。

2010年12月12日星期日

阿貓

alt現在住的地方附近有條河,河堤修了兩三年終於在半年前大功告成,不遠的下游處也擺脫了每每下大雨就淹水的噩夢。

這個地方我幾乎每天下班都會去,通常待個十來分鐘,運氣好的話會碰到晚霞。西方的天空成了火窟燒成了一片紅,在其之下的一切,不管是流水,花草樹木,高聳的建築又或者是那烏黑的柏油馬路,全披上了一層薄薄的金黃色,讓人有置身於發黃老照片的錯覺,時間彷彿靜止,只有在鳥群劃過天空時才驚覺這不是畫,一直到夕陽逝去才不堪情願地挾著餘味回家。

我在那裡遇見了一隻貓。它一直在河堤的水泥面上不停地翻來覆去。我向它走去,我以為它會逃開,它沒有,仍舊在哪兒盡情扭動。我拿出相機,對著它不停地按著快門,它幾乎不怎麼喜歡對著鏡頭,但我想它並不討厭我,因為它會不時跑到我的腳邊撒嬌,儘管我沒有什麼吃的能夠給它。

之後的第二天它並沒有出現,第三天,第四天,接下來的幾個星期都不見它的踪影。我以為我再也不會見到它了,也許它只是個過客,湊巧路經此地時讓我遇見了它。

意外的,前幾天它又出現在河堤,一樣不停地在翻來覆去。我拿出同樣的相機,對著它按下了快門,拍下了這張照片。它過來打了招呼,又迳自不停扭動著身軀,是那麼地樂在其中。

其實我比較喜歡狗,我沒拍狗,是因為我還沒在河堤遇到一隻狗,並不是因為我不是森山大道。

我離開了河堤,留下了一隻不停翻滾的貓。沒有再見,因為不知能不能再見。沒有回頭,只因河堤已融入黑暗,什麼都看不見。

2010年12月11日星期六

搬家

終於可以開始搬家了。

卻沒有半點雀躍。斜眼偷瞄那幾堆看久了會讓人失神的書,不知要從何下手。目光所及皆是似曾相識的名字,也許我真的曾到訪過每一頁,聚居於書堆裡的蝌蚪們卻也在那之後打成了一片,讓我理不清它們在演些什麼戲。

嘗試裝了幾箱,再把它們一一搬到停放在一兩百米外的車子上去,來回幾次後手臂酸痛腳也跟著發麻,所幸就在要倒下的那一剎那鐘聲響起,拖著搖搖欲墜的身子回到藍色角落,竭盡所能在下一個三分鐘開始前讓自己重新站起。

可怕的是,書堆依舊,真讓人挫敗。